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资格 >  招考资讯 > 

2021年下半年广东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2021-11-29  |  来源: 韶关教育信息网

【导读】2021年下半年广东韶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进行(届时根据实际可适当延长面试时间)。现将韶关市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韶关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韶关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市户籍人员;

(三)韶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

(四)居住地或笔试报考地在韶关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个人信息核对

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核对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发生变更,须携考生身份证、网上打印的笔试成绩列表、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机构。提交申请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不予受理。考生可于12月9日起自行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12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高校在校生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本校寒假放假时间,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三)现场审核

韶关考区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见附件1)进行现场审核(考生须本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核点,审核时间:2021年12月13—15日,共三天(上午09:00—11:45,下午14:10—16:40)。审核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百旺路芙蓉园(可乘5、17、23、35、38路公交车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联系电话:0751-8877822,6919623。

2、韶关学院(仅受理韶关学院考生)审核点,审核时间2021年12月13—15日,共三天(上午08:30—11:40,下午14:30—17:00)。审核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西区行知楼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332室,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大学路288号西区继续教育学院办公楼332室,联系电话:0751-8617565.

所有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须于12月14日到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现场审核点完成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在韶关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3)毕业证书。

2.居住地在韶关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韶关就读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有效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12月15日24:00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15日24:00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22年1月3日起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六)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1月8日-9日(届时根据实际可适当延长面试时间)。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