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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兴安盟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疫情防控公告

2021-11-10  |  来源: 兴安盟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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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2021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将于12月4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健康平稳有序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考生须及时关注我盟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相关准备工作,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情况并填写《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考生务必于考前一小时到达考点,保持安全距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面试通知书》,接受“行程卡”和“健康码”的核验,提交《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并进行体温检测。除配合考点进行身份验证外,入场期间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后可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3.按照我盟防控要求,“健康码”异常(黄码或红码),以及11月27日以来,有区外中高风险旅居史;11月12日以来,有我区二连浩特市、额济纳旗、阿左旗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要严格按规定配合落实我盟疫情管控措施,若进入考点,须提前向工作人员告知情况,还须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全程通过单独通道进行体温检测与身份验证,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4.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由考点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5.考前21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其它事宜,按照我盟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行。

附件: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原标题:关于举办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的报告

原文链接http://www.xajy.cn/shtml/001/1/news/202111/124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