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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绵阳市北川县教师资格认定及报名时间

2020-09-11  |  来源: 北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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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2020年下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北川羌族自治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北川羌族自治县内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全日制2020 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请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考试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年入学并取得学籍的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培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同时依据申请人实际师范学习年限和学历条件申请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类型。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于2020年9月11日8:00至9月30日17: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

(二)体检

符合认定条件且网上申报成功的人员,请于2020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到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二楼体检科参加体检。请申请人提前与县人民医院体检科联系,确定体检时间,联系电话:4822507。

参加体检注意事项:

1.体格表由医院提供,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用于贴体检表,要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并按规定填写体检表中个人信息。

2.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禁食禁水(空腹)。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报成功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的人员,于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到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4-10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云盘北路24号)进行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居民提交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驻北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指定医院体检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资格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以下材料,未通过的,必须携带相应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一份。

特别提示: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四)认定结果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2020年下半年认定的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可以在2020年12月1日以后领取。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同底,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五)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六)咨询电话:0816-4823643

 

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10日

 

原文标题: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链接:http://www.beichuan.gov.cn/zwgk/gsgg/25229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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