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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阳贵安面向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公告(40人)

2025-08-15  |  来源: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黔退役军人发〔2023〕1号)文件精神,根据《贵阳贵安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实施方案(2023—2025)》(筑退役军人发〔2023〕25号)《关于印发<贵阳贵安新时代退役军人投身“强省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委退役军人组通〔2024〕2号),拟面向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为确保选拔培养工作规范有序,现将2025年贵阳贵安面向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选拔培养工作采取公开招考、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实行公开选拔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选拔结果“三公开”制度。

选拔培养工作按照编制选拔计划、发布选拔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公示、抗压能力测试及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就业安排的程序进行。

二、选拔计划及人数

1.本次拟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计划数40名。其中:初中体育老师18名,小学体育老师7名,初中语文老师1名,小学语文老师3名,初中数学老师1名,小学数学老师3名,初中物理老师1名,小学道德与法治老师2名,小学心理健康老师1名,初中音乐老师1名,小学英语老师1名,初中信息技术老师1名。

2.若任一学段任一教学科目拟选拔培养计划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该学段该教学科目选拔培养计划数根据报名成功人数按比例相应减少。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选拔培养对象

1.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高校本科以上(含)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2.高校本科以上(含)学历、具有相应学位,安置在贵阳贵安教育系统的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

(二)报考资格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及相应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详见《岗位表》);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9月4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4年9月11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20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招录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20年报考公务员,2021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20年);

2.尚在试用期或者服务期内(含各类政策规定的服务期以及与单位约定的服务期)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截止2025年9月1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不符合选拔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11.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2020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贵阳贵安“兵教师”选拔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由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2025年贵阳贵安面向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公告》(以下简称《选拔公告》)。并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j.guiyang.gov.cn”向社会发布《选拔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须在2025年9月4日上午9:00至9月11日16: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gabjs/index.html#/index),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30KB以下)。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选拔公告》,如实填写《2025年贵阳贵安面向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提交身份证正反面照片,退出现役证件封面及内页照片,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有工作单位的应当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初审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复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和个人主要简历,否则视为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材料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9月4日上午9:00至9月12日16:00,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实施。对一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照《选拔培养公告》报考所需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核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9月11日16: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不能提供虚假、不实信息)并重新确认。2025年9月11日16:00至9月12日16:00期间,报名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2.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应及时登录查看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如报考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须本人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同意后进行修改。

3.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其招聘计划数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同意后给予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报申请。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情况,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50分。所有报考者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为:10月18日。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制发,报考人员应于2025年10月15日上午9:00至10月18日上午9:00期间进入报名系统(网址:https://qzpta39.chinasyks.org.cn/cn_gygabjs/index.html#/index)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将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请考生密切关注。

六、资格复审及公示

1.按各学段各学科拟选拔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排名高低确认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具体实施,时间和地点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j.guiyang.gov.cn)”上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按照《选拔培养公告》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选拔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审核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对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在报考该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两轮。

5.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由资格复审单位联系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资料,超过24小时未联系到或未按单位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复审资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以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

7.资格复审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8.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和抗压能力测试。面试和抗压能力测试人员名单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面试和抗压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9.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此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有工作单位的,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抗压能力测试及面试

1.抗压能力测试及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抗压能力测试采取无纸化方式进行,仅作为辅助参考,不作为选拔依据。

3.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进入面试环节后,考生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因考生未参加面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抗压能力测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tyjrj.guiyang.gov.cn)”上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1.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

2.若考生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按实际成绩计算仍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二)其他事项

1.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2.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体检、考察的,或聘用环节拒不按规定时间提交所需材料和拒不报到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贵安范围内的“兵教师”招聘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

九、体检

1.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岗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4〕24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3.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4.体检考生对需当场确认的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事后不予受理,体检结果由现场纪检监察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

体检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承担,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另行通知。

体检时已怀孕的考生,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察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区(市、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至少由2人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核中发现人事档案不符合专项审核要求的,或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补充完善的,或考生不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属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考核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由各区(市、县)教育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报经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

1.经笔试、资格复审、抗压能力测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选拔人员,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公告通知,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监督。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的,取消选拔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拔。

十二、就业安排及服务年限

1.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下发聘用文件,各区(市、县)党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及用人学校按要求及时办理入编、聘用等相关手续,加强对“兵教师”的跟踪培养和职业发展指导。

2.选拔培养的“兵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聘用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不得调离工作单位或本辖区。

十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选拔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拔过程。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考试报名信息通过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进行公告公示。

3.本次选拔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4.在选拔培养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5.本次选拔培养工作所需经费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决。

6.本次选拔培养工作未尽事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确定。

政策咨询电话:0851-84846775

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

附件:2025年贵阳贵安面向退役军人选拔培养中小学“兵教师”岗位表(发布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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