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邯郸魏县招聘中小学教师11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黑龙江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5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0名。
一、单位概况
本次招聘的学校均为魏县教体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共招聘110名,其中:
小学教师30人,其中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3人,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15人,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2人;
初中教师50人,其中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7人,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21人,定向招聘岗位1人,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1人;
高中教师30人,其中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6人,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14人;
(具体岗位信息和岗位计划见附件1、附件2)。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7年7月22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在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岗位招聘中,服役年限满12年以上的退役士兵,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7月22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5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条件;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语文教师岗位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他岗位应取得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0.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户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11.户籍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限户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要求是魏县户籍,或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是魏县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不限户籍;
12.具体学历及资格要求:
小学岗位要求考生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高中岗位要求考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①小学教师岗位(含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②初中教师岗位(含定向招聘岗位、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③高中教师岗位: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互相通用。
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考,但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具体招聘岗位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5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3年7月22日及以后毕业,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3年(2023年7月22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从报名第一天往前倒推两年)、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2.定向招聘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且考生应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5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5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且为2025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3.中小学教师“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
该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且考生应符合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条件。“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