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5年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应届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7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渝中区籍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渝中区籍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规定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构成亲属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9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或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应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网上报名、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进行认定,如岗位要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本公告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教师资格证书,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须在2025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如未按时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在报名时取得英语专业四级以上合格证书。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专栏(以下简称“渝中区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
(一)查询报考岗位
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各个岗位的报考要求和条件,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二)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须在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16日上午9:00期间,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lsbj.cq.gov.cn)首页“热点服务”中“人事考试网上报名”“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入口”“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栏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仔细对照学科专业等招聘资格条件诚信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后续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及聘用资格。
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上传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学位)、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其中电子登记照要求为jpg格式,不超过20kb)。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2025年5月16日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招聘方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实施。
进入面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招聘方明确的其他佐证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详见附件3)。资格复审时间定于5月17日上午9:00,地点在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具体教室详见现场展板)。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5月17日上午,地点在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具体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签约人选。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考核总成绩及拟签约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贴公布,并于5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cqyz.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考试考核当天,拟签约人员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务必提前备好。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另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渝中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渝中区招考专栏”(网址:http://www.cqyz.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资格证及其他认证材料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程序完成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新招聘人员报到。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新招聘人员在通知送达后30日内未报到且未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试用期或正式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渝中区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同时通报有关单位。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三)报名、考务咨询电话:渝中区教委,023-63713421;渝中区人力社保局,023-63765137。
(四)本公告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渝中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下载:
附件1 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xlsx
原标题:重庆市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qyz.gov.cn/bm_229/qrlsbj/zwgk_97157/zfxxgkml/sydwzk/202505/t20250514_146080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