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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宁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8人

2022-02-25  |  来源: 海宁市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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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8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5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2.报名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号)。

二、招聘对象范围

1.2022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须有一个学段为师范类,且师范类学段所学专业与招聘计划(附件1)所需专业要求一致。

2.浙江省生源或户籍(户籍以2022年3月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截止2022年3月5日户籍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

3.年龄为18~30周岁(1991年3月5日至2004年3月5日期间出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宁教育事业。

2.教师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学历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海宁市教育系统2022年首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5.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其他要求”。

上述人员,如被聘用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不能在2022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截至2022年3月5日,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办法

1.报名初审。

预报名:应聘人员在3月5日现场报名前登录http://t1.ink/f/0i9nyb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

现场报名:凭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初审(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考点内不提供复印服务)。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信息以现场报名确认信息为准。

(1)《海宁市教师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纸上);(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5日;(4)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考试合格证书;(5)户口簿或户籍证明;(6)师范类专业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

2.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持初审所有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3人的岗位,当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2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直至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