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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56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仲恺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区管委会同意,2023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及《仲恺高新区2023-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惠仲宣〔2023〕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中小学教师35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研究生段和本科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

  3.具有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音乐、美术、体育、心理健康及信息技术岗位除外)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人员(专插本者,本科专业与专科专业须一致)。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8.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仲恺高新区在职在编教师;

  6.广东省惠州仲恺高新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高校直招专场)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仅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6月9日9:00 至6月13日17:00。逾期网上系统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2.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具体详见附件4)。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下一环节。

进入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要求填写、提交相关报考材料,一旦提交报考材料不得撤回、变更招聘岗位或报考资料等。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需上传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和1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学历证书。研究生应聘者需同时上传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推荐表》及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

  (4)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3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交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应聘。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逾期取消其聘用资格;

  (5)各学年完整的学业成绩单(B、C类岗位有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成绩单中须有师范类学生必修课程、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等课程;研究生应聘者须同时提交本科完整成绩单;专插本应聘者,一同上传专科完整成绩单;所有成绩单须盖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6)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应的教学经历证明;

  (7)报考B、D类岗位的足球、篮球、游泳、乒乓球、田径、武术、钢琴专项岗位需提供专项证明(或成绩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8)符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上述人员如未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

  4.注意事项

  (1)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请务必按系统操作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报名材料,一旦点击“确认报考”,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由此出现的任何相关问题,考生自行承担后果。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报名无效,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诚信报名。报名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3)材料真实有效。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将作为资格审核环节审核的材料。网上报名截止后,不可上传材料或更换已提交的材料,因逾期未提交材料、材料上传有误或经审核存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年版)(附件3)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学习和工作履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学习阶段起填写;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考生上传报名系统的报名材料,需以JPG图片或PDF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上传,如同一项材料有多页的,请将多页材料扫描成一份PDF文件再上传。上传前务必保证所有图片或文件的文字清晰可辨认,否则,将视作初审不合格处理。

  (8)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系统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