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哪些情况会被记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会被记入四川省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报考环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会被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试过程中:
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抄袭、协助抄袭的;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作答内容雷同: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上述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规定处理。
体检阶段: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考察阶段: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履约环节:已确认参加面试,却无故未参加;或者录用公示后,又提出放弃录用资格,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以后公务员的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