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据极目新闻报道,“昆明一诊所打广告:输液会员价68元”引发争议。该诊所隔壁一鱼庄工作人员表示,涉事诊所面积100多平方米,平时看病的患者并不多。值得关注的一个细节是,有媒体报道称,诊所工作人员表示68元只是起价,病情不同价格不同。
据介绍,当天有关部门已经来过诊所,目前广告牌也撤掉了,而目前涉事诊所仍在营业。
诊所把“输液会员价”作为广告,用来吸引患者,提高患者的忠诚度,是一种纯商业手段,虽然诊所确实需要盈利,但是这种折扣广告出现在行医治病的诊所,是不适宜的,而且反映出涉事诊所法律观念淡薄,以及医风医德的严重缺失。其原因如下:
第一,从医疗角度来看,并非所有疾病都需要或者都适合输液,一些简单的病症吃药就能治好,诊所是否会为了拉“会员”就硬是凑齐一个输液疗程呢?
第二,从社会角度来看,诊所要以服务群众的生命健康为主,如果诊所只是为了追求利润,而过度推销输液服务,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对患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况且,如果诊所的会员价服务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比如只针对某些特定人群提供优惠,或者存在价格歧视等问题,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引起社会的不满和质疑。
第三,从患者角度来看,治病输液都成了会员制,心里难接受。患者本就因生病而身体不适、情绪不好,如果到了诊所,发现看病治疗都成了会员制,甚至可能会被区别对待,心里难免会膈应甚至产生不满。
第四,这种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也涉嫌侵权。诊所推出“会员制”模式,即病情不同价格不同,有区别对待病人的嫌疑,还可能出现药品价格不明了,治疗过程不清晰等问题,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从中我们也能看到,这种发展患者成为“会员”的模式,是把商业利益置于患者健康之上,违背了医者“济世救人”之道。
综上,追求商业盈利并无不妥,但是需要考虑医疗行业的特殊性质以及社会责任,任何营销模式都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要真正以“医术”作为“仁术”,以“仁心”践行“初心”,坚守医者仁心和悬壶济世的医学伦理,避免将再次出现这样的“促销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