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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阳新县县直单位选调24人

2021-01-21  |  来源: 阳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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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县直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畅通基层年轻干部交流培养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阳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聘)用和调配管理暂行办法》、《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若干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择优选调的职位、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1.择优选调的职位

本次全县14家县直单位(含二级单位)共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2名,具体职位详见《阳新县县直单位择优选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2.择优选调报名范围

行政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镇区、县直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

事业编制择优选调职位面向全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的全额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人员。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择优选调:

(1) 县委管理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

(2) 上级垂直管理部门(税务系统等)和上级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群众公认;

(2) 一般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择优选调职位专业要求,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4) 除试用期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外,其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符合择优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