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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招聘107人

2021-01-19  |  来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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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现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主要职责: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本。教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体,全面促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围绕汽车产业链,致力于培养汽车行业卓越工程师。

二、招聘计划

2021年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7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1名、硕士研究生5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在读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