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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毕节市人才强市计划引才704人

2021-01-19  |  来源: 毕节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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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毕节试验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为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聚集人才智慧和人才力量。经研究,我市决定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实施“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704名,其中博士37名,硕士494名,本科168名,事业单位624名,企业80名。

一、引进人才的范围及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聚焦“四化”和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直相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求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3.引进到各县(区)直相关事业单位的,原则上要求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各乡(镇)事业单位和县直医院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引进到县(区)相关学校的,“985”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学历。

4.大学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副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毕节市2021年度“人才强市”引才计划需求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7.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5.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或辞职不满1年的。

四、市直单位引进人才的程序

1.发布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等公开发布毕节市2021年“人才强市”引才计划公告。

2.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的,则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4.面谈测评。组织专家评委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7.公示。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各县(区)引进人才的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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