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三支一扶 >  考试题库 >  笔试模拟 > 

【每日一练】2021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8月29日

2021-08-29  |  来源: 重庆金标尺教育

【每日一练】2021重庆三支一扶考试试题:8月29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三支一扶考试信息

29.(单选)甲欲杀乙,将毒药投入乙的饭食中。乙服食后,甲后悔,赶紧说明情况,并将乙送往医院抢救。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检查发现,甲所投放的“毒药”根本没有毒性,乙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  )。

A.不构成犯罪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金标尺答案】C。本题考查刑法犯罪停止形态。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题中,甲主观上具有杀害乙的故意,客观上误把没有毒性的物质当作毒药投入乙的饭食中,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件,仍构成犯罪。未发生犯罪既遂时的犯罪结果系因其对犯罪工具实际效能的误解,属于事实认识错误。后虽主动将乙送往了医院,但行为本身就不可能得逞,应以犯罪未遂追究其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C。

 

重庆三支一扶交流群

领取 备考资料

金标尺

扫码加入 三支一扶备考群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