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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公文篇:剖析公文易混文种

2020-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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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与通告

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二者区别如下:

1.公布的内容不同

公告用于宣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小的局部性事项或者非法定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发布。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事项,涉及的内容一般没有公告重大。

2.发文机关要求不同

公告的发文机关一般要求高级别的机关或者组织;而通告的发文机关没有严格限制,高级别机关和基层机关都有权制发。

3.发文范围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制发;而通告更多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制发,范围相对要比公告小。

4.发文方式不同

公告一般委托新闻媒体向国内外发布,一般不采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会公开张贴;而通告既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甚至公开张贴的方式。

二、请示与报告

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二者区别如下:

1.行文目的不同。

请示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上级机关的批准;而报告的目的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2.行文内容要求不同。

请示要求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而报告的内容可以一文一事,也可以一文数事,没有明确要求。

3.行文时间要求不同。

请示具有事先性,要求事前请示,不得先斩后奏;而报告事前、事中、事后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