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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武隆区考试选调工作人员34人

2019-12-03  |  来源: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

金标尺职通编制【导读】2019年重庆市武隆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34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9:00至18:00。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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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来源和经历结构,努力构建干部纵向、横向良性流动机制,按照《关于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武隆委组发〔2019〕6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以下简称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共考试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人,具体职位及条件见《2019年重庆市武隆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考试选调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考试选调对象

1. 公务员职位考试选调对象

武隆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区级机关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公务员。

2. 参公职位考试选调对象

武隆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区级机关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公务员;武隆区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参公人员。

3. 事业岗位考试选调对象

武隆区各乡镇(街道)机关、区级机关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公务员;武隆区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或相当层次的领导职务参公人员;武隆区各事业单位七级职员以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管理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满足转岗条件)。

(二)考试选调资格条件

1. 参加考试选调的人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招录公告等规定或约定的其他情形。

3. 报名相关时间的计算

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取得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证(书)时间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11月,按照整月计算;报考人员年龄按照“对年对月对日”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是指1983年11月29日(含11月29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计算以此类推。

三、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9:00至18:00,报名地点为重庆市武隆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402室。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2019年重庆市武隆区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1份。

报考人员根据报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自身实际情况,只能选择1个职位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单位岗位,考试考核合格调入后,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执行选调岗位的编制性质和相关待遇。

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在考试选调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所提供信息或材料不实、存在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干扰考场秩序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时,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可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9:00至12:00凭身份证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402室领取准考证。原则上,所有选调职位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开考比例,若报考人数未达到1:3,由区委组织部同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调。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上午9:00—11:00,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申论》,分值为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对近3年(即2016年—2018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每获得1年年度考核优秀加1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请在报名当天携带加分材料到区委组织部进行申报审核。加分材料包括:加分申请(附件4)、年度考核优秀证书或嘉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现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逾期未申报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申论》成绩+加分。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委组织部确定并公布,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