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巴南区事业单位从2019年服务期满大学生村官中招聘3人

2019-11-28  |  来源: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金标尺教育【导读】巴南区从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报名时间:2019年 12月2日。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获取。

 重庆事业单位备考交流群:878901620    |    库:事考帮APP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从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拟招聘人数共3名。招聘对象为巴南区2019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凡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 12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力社保局鱼洞办公点(鱼洞街道下河路34号)504室。报名电话:66233928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所需要的材料请详见附件2

(四)考生凭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凭缴费收据现场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 12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地点为巴南区人事考试培训楼(鱼洞街道化龙路339号)。

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成绩最后结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该面试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委组织部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