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公招 >  招考信息 >  招考公告 > 

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事业单位招聘50人

2020-09-30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标尺职通编制

【导读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教师招聘备考交流群:298621491

教师公招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科技学院坐落于重庆直辖市,地处西部(重庆)科学城,紧靠歌乐山、缙云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毗邻重庆大学、重庆医科大学、四川美术学院、重庆师范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周边有重庆市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多所。教育、体育、医疗、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学习、工作、生活配套设施完善,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校园四季常青、空气清新、环境优美,是重庆市文明单位园林式单位

重庆科技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有近70年办学历史。学校是全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全国新建本科院校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庆市属高校转型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评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以工为主,以石油与化工、冶金与材料、机械与电子、安全与环保为特色,理、工、经、管、法、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行业优势突出,扎根地方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现有15个二级学院(部)65个本科专业,拥有一级学科30个;有国家级一流专业2个,重庆市一流专业19个,有9个本科专业进入全球工程教育第一方阵,处于重庆市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及重庆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省部级质量工程项目、市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市级研究生导师团队等百余项。

学校有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教育部与重庆市共建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协同创新中心1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2个,复杂油气田勘探开发、纳微复合材料与器件、非矿山安全与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工业发酵微生物、能源工程力学与防灾减灾、纳微生物医学检测技术、稠油开采等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非常规油气田开发、工业过程在线分析与控制、复杂金属矿产资源增值处理与清洁提取等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1个、高校工程研究中心3个、社科研究中心2个、省部级科普基地3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科技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8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9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和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凭在2020831日前取得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学校负责专业资格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