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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教师、专职科研人员招聘44人

2020-07-02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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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课程:2020重庆教师招聘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文为主的多科性地方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始建于1954年3月成立的重庆市中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1973年10月更名为重庆市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7月,合并原重庆第一师范学校高等教育师范专科班、重庆第二师范学校、重庆第三师范学校,组建为重庆教育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重庆第二师范学院。

学校现有学府大道和南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4.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9.28万平方米。现有34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改建以来,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大力实施转型发展战略,做精做优师范教育、做特做强非师范教育,积极培育“服务0~12岁儿童成长”的办学特色,努力促进师范与非师范教育融合发展,形成了面向基础教育和重庆市战略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定位。获批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实施的 “‘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 百所应用型本科高校之一、教育部“云数融合 科教创新”项目首批试点院校、全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成员单位和重庆市首批转型试点高校,与教育部规建中心合作共建全国首家儿童研究院,是全国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重庆市教师教育创新实验区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名,其中,公开招聘41名专任教师,3名专职科研人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研究生可推迟至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面试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招聘岗位所明确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专技10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0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17点以前投递个人简历、《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至岗位对应学院/部门联系邮箱(见附件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7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