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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岸区教师选聘30人

2020-07-01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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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教师30名,具体选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南岸区2020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全国范围内(不含重庆市南岸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所填报岗位学科相符)的教师;

5.未取得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专技12级岗位。

1)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2)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地市级(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或地市级(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6.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取得中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1)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

2)省级(含直辖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或地市级(含直辖市所属区县)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名师;或地市级(含直辖市所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现场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7.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档次;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重庆市事业单位公招体检标准;

9.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现工作单位(岗位)的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7月17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5)(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对国家统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1.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7日—7月18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南岸区教委二楼大厅(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22号)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暂定于2020年7月30日14:00起至8月2日09:30登录网站(网址 http://218.201.31.28:81/zkz)打印本人《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各岗位报名情况、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南岸区教师进修学院网站(http://www.jsjxxy.cn/)进行公布。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一)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试讲(上课或说课)、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学科专业测试、面谈、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分值为100分。

1)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学科和中小学音乐、体育、心理健康、中职工程造价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试讲(上课或说课)、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学科专业测试、面谈、计算机应用能力测查、特长展示等),分值为100分,其中,试讲(上课或说课)占50%,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