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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石柱县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52人

2019-11-07  |  来源: 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导读】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9年赴高校考核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52人第一站于2019年11月14日9:00-12:00,14:30-17:30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处报名。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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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5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石柱土家族自治县2019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 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县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 年满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1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前一日)。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1”)。

4. 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及相应等次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7. 中学岗位需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县职教中心岗位需取得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双庆小学岗位需取得小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及层次与报考岗位一致,高一级的教师资格适用于低一级学科相同岗位。

(二)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分两站进行,第一站于2019年11月14日9:00-12:00,14:30-17:30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处,报名仅限于符合《一览表》中学历要求的人员;第二站,仅针对第一次招聘后的空余指标,具体的报名时间、地点将在市人力社保局和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http://www.cqszx.gov.cn/)公告。联系电话:13996976345,联系人:陈老师。报名所需资料见附件5。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当天在报名点张榜公布。

2.专业审核事项。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培养高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或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进入初试人员名单、初试时间和地点于2019年11月14日20:00前在报名处公布,初试时间暂定11月15日8:30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