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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80人

2019-10-24  | 

【导读】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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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渝中区教育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面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4.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要求和聘用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7.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8.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具体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

1)2020年应届毕业并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大学就读期间获得校级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全日制统招生;

2)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不包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其中非重庆籍公费师范生须符合国家跨省就业条件方可报名;

3)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校级三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师范类大学的师范生可不作奖学金要求;

②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或全国性师范生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4)2020年应届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大学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的师范大学全日制统招生;

5)2020年应届毕业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属QS发布的2019年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毕业生;

考生须学业成绩优秀,大学就读期间专业必修课无补考。

10.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须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专业审核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报渝中区教委审核认定、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招聘程序

定于2019年11月开始。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统一组织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