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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常识积累:中国古代改革与变法

2019-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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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春秋时期齐国管仲改革(桓管改革)

管仲是中国古代著名的经济学家、政治家、军事家,辅佐齐桓公完成霸业在齐国改革,富国强兵。

1)经济上:①提出“相地而衰征”:即按照土质好坏、产量高低来确定赋税征收额,同于马克思级差地租。②面对当时“竭泽而渔”的经济开发,为了有效利用齐国的林木和渔业资源,制定了“山泽各致其时” (伐木和捕猎只准在适当的季节进行)是历史上最早的自然环境保护法,禁止人们为了眼前利益而滥伐滥捕,以保护树木和鱼类的正常生长、免遭破坏。

2)提出用人原则:①“德义未明于朝者,则不可加于尊位;功力未见于国者,则不可授以重禄;临事不信于民者,则不可使任大官。”——在任命一切官员时,都必须根据其实际的政绩,特别是要有取信于民的真实政绩,而不是虚假的、表面的政绩。②国中“慈孝”、“聪慧”、“拳勇”出众者,由乡长推荐试用,称职的委任为吏,任用称职的又可以晋升,直至升为上卿助理——选贤任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世卿世禄制,扩大了人才来源。

2、春秋时期鲁国进行税制改革(初税亩)——承认私田的合法性

1)公元前594年,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税率为产量的10%。——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2)管仲改革后的农业税收征收的前提是农户租用了属于国家的土地,税收还带有“地租”的性质;而初税亩则是在认可了土地私有的前提下,凭借国家政治权力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税赋。——初税亩更接近于现代的税收,一般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3、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秦孝公时)

1)主要内容“废井田、开阡陌,实行郡县制,奖励耕织和战斗,实行连坐之法”:①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②郡县制,即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③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④连坐,指人因与犯罪者有某种关系而受牵连入罪——最亲密的夫妻和朋友,也不能互相包庇,而要向政府检举揭发,使得任何“恶”“非”都不能隐匿。

2)立木为信:商鞅变法的法令已经准备就绪,但没有公布。他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就在国都集市的南门外竖起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并告示“有谁能把这根木条搬到集市北门,就给他五十斤金”。有个人壮着胆子把木头搬到了集市北门,商鞅立刻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