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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重庆区招录单位简介: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

2019-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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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航运公安局重庆分局:

招录职位数:12

招录人数:40

机构性质: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省级以下直属机构

机构层级:县(区)级及以下

职位属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职位分布: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考试类别:市(地)以下职位

长江航运公安局简介:

1.内设机构

长江航运公安局办公室(指挥中心)、法制处(监所管理处)、信息通讯处、财务处、基建装备处、审计处、警务督察处、警卫处(船舶保卫处)、政治部(下设宣传教育处、组织人事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国内安全保卫总队(出入境管理处)、治安管理总队(水上巡逻警察总队)、刑事侦查总队(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水上消防总队(消防监督处)、乘务警察总队。

2.下设机构

长江航运公安局下设:泸州、重庆、万州、宜昌、荆州、武汉、黄石,岳阳,九江,芜湖、安庆,南京、苏州、镇江、南通,上海16个公安分局和长江航运人民警察学校(交通部公安民警培训中心)。

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安部、交通部有关公安保卫工作方针、政策;

(2)负责实施长江中央管理水域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查处治安案件,维护治安程序,保障客货运输安全;

(3)负责侦破发生在长江中央管理水域的各类刑事案件,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

(4)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水上设施、船闸和客运、货运船舶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反恐怖、反劫船等工作,处置突发性事件;

(5)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中外民用船舶、水上设施、趸船、码头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外籍船舶、船员、旅客等出入境管理工作,查处涉外案件;

(7)负责长江中央管理水域的警卫工作;

(8)负责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