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检 >  阅读资料 >  申论 > 

2019重庆法检申论热点:垃圾分类(一)

2019-09-02  | 

2019重庆法检备考群:791430061  | 备考题库:金标尺公考APP  | 备考课程  | 考点积累

(一)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垃圾也越来越多,根据环保部的数据统计,2015年全国共产生生活垃圾18564万吨,城市垃圾已经成为全国大中城市一个重要的污染来源,垃圾分类已经刻不容缓。

2000年,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的通知》,确定了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开启了垃圾分类的序幕。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垃圾分类仍然没有成效,以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绿化市容局于2016年8月发布的《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成效调研报告》,小区虽然设置有分类垃圾桶,但是垃圾混杂率高达80%,分类垃圾桶成为摆设,在调查过程中,超过50%的民众在平时没有注意垃圾分类,而仅有13.3%的调查者能够正确区分垃圾分类。由此可见,我国垃圾分类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发展,但是仍然处于发展的低水平阶段。

2017年,国务院下发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将垃圾分类从宣传性政策变为在部分场合下的强制性政策,这标志着我国垃圾分类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意义

随着生态文明首次进入到五年规划,我国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而如何解决城市最重要的污染源之一—生活垃圾,成为城市环保的难点和痛点。垃圾分类作为一项有效的措施,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1.节省土地资源

我国目前垃圾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是垃圾填埋,二是垃圾堆放,无论是哪一种,其实质都是将垃圾从一个地方运到另一个地方,仍然占有土地资源。就目前而言,垃圾填埋是最简单也是最方便的处理方式,但是对于未来的发展而言却是极为不利的。一个国家的土地资源是固定的,中国人均土地特别是人均耕地土地处于世界平均水平之下。填埋场都属于不可复场所,即填埋场不能够重新作为生活小区。如果将土地资源变成垃圾的处理地,那么就相当于慢性自杀,未来进行土地修复的费用就会很昂贵。

2.减少环境污染

由于我国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处理,现代的垃圾含有化学物质,有的会导致人们发病率提升。如果通过填埋或者堆放处理垃圾,即使远离生活场所对垃圾进行填埋,并且采用了相应的隔离技术,也难以杜绝有害物质渗透,这些有害物质会随着地球的循环而进入到整个生态圈中,污染水源和土地,通过植物或者动物,最终影响到人们的身体健康。

3.再生资源的利用

垃圾的产生是源于人们没有利用好资源,将自己不用的资源当成垃圾抛弃,这种废弃资源的方式对于整个生态系统的损失都是不可以估计的,垃圾一旦通过填埋或者焚烧的方式处理,想要重新利用就是极为困难的。在垃圾处理之前,通过垃圾分类回收,就可以将垃圾变废为宝,如回收纸张能够保护森林,减少森林资源的浪费;回收果皮蔬菜等生物垃圾,就可以作为绿色肥料,让土地能够更加肥沃。

4.提高民众价值观念

垃圾分类是处理垃圾公害的最佳解决方法和最佳的出路。进行垃圾分类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发展的必然路径。垃圾分类能够使得民众学会节约资源、利用资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个人最终的素质素养。一个人能够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那么他也就会关注环境保护问题,在生活中注意资源的珍贵性,养成节约资源的习惯。

(三)问题

虽然我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垃圾回收效果仍然较差,城市垃圾回收现状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得过于简单。目前,我国城市的垃圾箱只设置为可回收垃圾箱以及不可回收垃圾箱,但是每个人对是否可回收都有不同的理解,这样的设置就形同虚设,而且两个垃圾箱造型相同,仅颜色不同,可回收的标志也并不明显,人们容易忽略垃圾箱的可回收标志,导致了虽然设置有两个垃圾箱,但是功能却是一样的现象产生。

其次,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我国关于居民垃圾分类的政策基本上属于建议性的规则,而不是强制性的规则,如果将垃圾分类写入到国家的法律法规中,能够提高民众垃圾分类的约束力,提高民众的垃圾分类意识。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关于垃圾分类的法律规定,关于垃圾分类的最高级别的政策规定是2017年国务院出台了《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在46个城市进行试点。但是垃圾强制分类的类别只规定了必须有有害垃圾这一类别,强制分类的主体范围仍然限定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对于产生生活垃圾最多的居民区物业仍然没有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垃圾分类的法律法规建设仍然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

第三,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没有实现全面产业化。垃圾分类虽然带有一定的公益属性,但是却不能把它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来对待。我国垃圾分类的过程中,政府是最重要的引导作用,没有完全的市场化,使得垃圾的价值没有发挥出来,垃圾回收利用率并不高。虽然我国存在着数量庞大的靠捡垃圾或者收购废品的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垃圾分类做出了贡献,但是过于分散而没有形成一定的体系。

最后,人们没有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更缺乏相关的垃圾分类的常识。垃圾分类是从西方引进的观念,中国传统对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为就地焚烧或者将垃圾扔到具体地点,没有“垃圾也是宝”的观念。同时,人们对于垃圾分类的概念始终是模糊的。如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虽然看起来容易,但是在生活中人们就难以辨别,以塑料袋为例,有的塑料袋是可以降解,有的塑料袋是不可以降解的,非专业人士根本无法看出,这样就使得人们在垃圾分类的时候始终存在疑虑。由于垃圾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宣传的过程中难以穷尽所有的垃圾,这样更加剧了相关概念的模糊性。

(四)原因

1、我国现有的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有局限性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填埋、另一种是焚烧发电,都有自身的的局限性。

第一种处理方式填埋的弊端则表现在:

第一 ,填埋会侵占大量的土地资源,在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的今天,想建一个新的填埋场异常困难。第二,高昂的处理费用,每吨在300元――400元之间。其中包括人工、物流及维修费用等。第三,污染地下水和土地。现在的卫生填埋方式,即常说的“无害化”处理,但真正做到无害化处理很难。第四,因为没有分类,混合垃圾中的有机物容易腐烂变质,从而滋生蚊蝇和病源菌。第五,严重影响城市景观和城市形象。

第二种处理方式焚烧发电,它的弊端也不少:

第一、投资惊人。建一个日处理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需投资4至5亿元,甚至更多。第二、据多种文献报道,每吨垃圾焚烧后会产生大约5000立方米左右废气,还会留下原有体积1/3左右的灰渣。当今最好的焚烧设备,在运转正常的情况下,也会释放出数十种有害物质,仅通过过滤、水洗和吸附法很难将其全部净化。第三、由于我国的绝大部分焚烧发电厂是未分类的原生垃圾,混合垃圾焚烧会很难避免地产生“二恶英”。第四、容易引起群体事件,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比如北京的六里屯、广州的番禺、南京的江北、杭州的余杭等,因为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引起群体事件。

2、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生态文明日益重视,将生态文明列入“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特别是党的十九大,首次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报告明确,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纳入国家现代化战略目标并写入宪法。

而垃圾分类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和关键领域,是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

3、社会文明提升的需求

2017年11月,住建部王蒙徽部长在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上提出:通过抓好垃圾分类工作,对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是一个很好的举措。要把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良好习惯养成的载体和平台,来推动城市文明建设。做垃圾分类,就是做城市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