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检 >  阅读资料 >  法律基础 > 

单位犯罪的特征及处罚原则

2020-03-26  | 

金标尺职通编制【导读】单位犯罪的特征及处罚原则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重庆法检交流群:791430061

备考题库:金标尺公考APP    

一、概念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注意:犯罪主体除了自然人,还包括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仅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不包括个体工商户。

二、特征

1.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2.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3.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此特征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单位犯罪必须是体现单位意志,为单位谋取利益。

因此以下三种情形不构成单位犯罪,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①为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设立公司、企业是为了实施违法犯罪的目的,则按照个人犯罪而不是以单位犯罪处理。

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主要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③盗用单位的名义,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或者个人私分的,按照个人犯罪处理。

三、主观方面

单位犯罪的主观罪过形式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故意犯罪:单位受贿罪,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等。过失犯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等。

四、处罚原则

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以上就是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单位犯罪的特征及处罚原则相关讲解,各位同学看了之后一定要记下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