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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津区人民法院法警招聘3人

2020-03-23  |  来源: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

金标尺职通编制

【导读】2020江津区人民法院法警招聘3人,报名时间:3月20日-3月26日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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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法警,派遣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工作。

一、招聘职位

此次拟招聘3名男性派遣制聘用法警。在本次招聘中因名额限制落聘但考核成绩合格且本人自愿的人员,将纳入江津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后备库,在江津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需招聘时可直接进入面试,优秀者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江津法院工作。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2、男性,身体健康,身高170厘米(含)以上,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有关体检要求,能正常履行职责;

3、符合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4、聘用法警需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武警可放宽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截止2020年3月31日,需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且长期居住在江津区或周边地域,能适应江津地区语言环境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3.曾被劳动教养的;

4.因严重违纪违章被开除公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7.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0年公开招聘派遣制聘用法警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电子件于3月20日-3月26日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343450687@qq.com。

(二)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转业、退伍军人相关证明材料的一并提供)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1张,并打印报名表1份,于2020年3月27日上午09:00-12:00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正大门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和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能测试参照人民警察体能考核标准,考核1000米跑、俯卧撑(25岁以上)/引体向上(25岁以下)、立定跳远、4*10米往返跑,各体测项目均达到合格标准者为合格。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据1000米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体能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法院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考生。

(四)体检

综合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照与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主要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反犯罪记录、受过治安处罚,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政历等情况。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人员与重庆圣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圣恒公司派遣到江津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工作。合同内前2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人员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1、目前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依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按《江津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按月计发,全额标准900元/月。另外,考虑一定的通讯补贴。

2、按《江津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江津府发〔2007〕117号)的规定,聘用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等休假待遇。工作日期间,享受一日三餐的工作餐待遇。

3、聘用制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类社会保险的单位承担部分由江津区人民法院按月向重庆圣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并由该公司按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在本人基本工资中代扣。

五、管理考核

聘用制人员由江津区人民法院按《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统一管理、考核。

资格审查地址:江津区圣泉街道滨洲东路7号

报名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韦群能,47586185

附件:2020年公开招聘派遣制聘用法警报名表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0年3月20日

原标题:2020年公开招聘派遣制聘用法警招聘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