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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足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人

2019-07-02  | 

【导读】大足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报名截至日期为2019年6月10日。

重庆检察院书记员考试交流群:747922517       |       备考题库:金标尺公考APP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现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派往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工作,招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人员、数量及范围
本次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手写记录字迹工整、记录清晰。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71日至1999630日期间出生)。
7、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影响从业的身体情况。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71—201975日。
2、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02办公室,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北路东段151号,电话:(02364386513
3、报名时提交《大足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开考比例3:1,若达不到该比例的,可视情况减少招聘数。
5、经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
(二)考试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速录技能,考试软件为金山打字通,考试文章长约10分钟左右,要求60/分钟以上,准确率90%以上。考试时可自带键盘、鼠标及输入法安装文件。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
面试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速录考试结束后立即组织进行面试。
(四)体检
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
聘用制书记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缴纳。
体检合格者,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列为考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政审,并出具政审材料。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的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进入递补,并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
(六)聘用
政审合格的聘用人选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再由公司派遣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合同期限为2年。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由庭室出具是否转正建议,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继续履行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合同,不再聘用。合同期满,经考核胜任工作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聘。
五、工作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用人单位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保障办公设施及服装等。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期间工作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杨果 023-64386513
刘路023-43723324
附件:《大足区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