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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半年四川自贡市公务员(含参公)招录327人

2021-02-22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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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四川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3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定向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考的职位,除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外,以下两类人员也可报考: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5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2月24日至2003年2月24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招录单位及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自贡市2021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上午8:00。考生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以下简称“人事考试”专栏)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对应到职位编号)。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3月3日上午8: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3月2日上午8:00)前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再有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招职位表”中政策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3月4日上午8:00前登录“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考务费: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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